北檢分他字案偵辦/涉洩公務機密 徐巧芯列被告
(資料照)
〔記者吳昇儒、劉宛琳/台北報導〕國民黨立委徐巧芯公開揭露外交部送交立法院的密級文件部分內容,被外交部告發涉犯刑法第一三二條第一項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機密罪。據指出,台北地檢署認為徐公布的非屬國家或國防機密等級,非屬二審偵查案件,已分他字案,將徐巧芯列為被告。
徐巧芯︰有弊就揭 要關就關
徐巧芯昨天對此回應表示,外交部拿刑法控告她,若有刑責也是很輕的刑責,而且就算是國家機密,她發現有弊案還是會揭露,「要關我就關我」。
徐巧芯近日指控台捷簽訂有關援助烏克蘭重建專案備忘錄是密約,影射間接介入捷克當地政黨政治,甚至揭露外交部送立法院的密級文件部分內容,引發行政院長陳建仁、外交部長吳釗燮批評,認為此舉傷害主權及外交,且已踩到法律底線。
外交部條約法律司副司長許柏逸七日到北檢告發徐巧芯涉犯刑法第一三二條第一項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機密罪,表示台灣與捷克援助烏克蘭禁得起考驗,相關預算都有經過立法院審議,且相關文件均送至立法院查照。
許柏逸指出,徐巧芯知法犯法、玩法弄法,將公務機密公諸於媒體面前,視公務機密保護為無物。
徐巧芯昨天在網路節目表示,機密文書有分成國家機密和一般公務機密,「我拿到的文件清清楚楚的就是普通文件的密件」,所以外交部為什麼會拿刑法第一三二條來告她,「因為它根本就不是國家機密」。
徐巧芯還說,就算是國家機密,「我發現裡面真的有弊案,我徐巧芯還是會揭露出來,你要法辦我就法辦我,你要關我就關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