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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台灣數位安全 專家籲建立法規反制假訊息

台獨聯盟、台灣安保協會30日舉辦台灣數位安全座談,由台灣安保協會理事長謝若蘭(左起)、台灣法律科技協會理事長江雅綺、黑熊學院共同創辦人何澄輝等,就台灣數位安全提出建言。(記者劉信德攝)

台獨聯盟、台灣安保協會30日舉辦台灣數位安全座談,由台灣安保協會理事長謝若蘭(左起)、台灣法律科技協會理事長江雅綺、黑熊學院共同創辦人何澄輝等,就台灣數位安全提出建言。(記者劉信德攝)

2024/03/31 05:30

〔記者吳哲宇/台北報導〕台灣獨立建國聯盟與台灣安保協會昨舉辦「如何強化台灣數位安全」座談會,黑熊學院共同創辦人何澄輝表示,現在台灣僅在討論數位平台治理,但在虛假訊息和謠言,包括網路霸凌等都缺乏規範,都是因為對這些言論過於放任,且大家也不認為違法。

業者用公共財獲利 政府課責有正當性

台灣法律科技協會理事長江雅綺指出,網路環境並非是自由的,因為個人的網路言論早被數位平台管控,包括演算法、平台的社群守則都會審查言論內容,即便網路數位平台有民眾同意使用條款,但其實民眾不可能讀完這些條款。

江說,網路平台看似選擇很多,但早被大型科技公司所壟斷,其演算法也有操弄空間,可推播其支持的意識形態。建議數位平台的法律規範可像去年修正的選罷法學習,核心內容就包含選舉廣告的透明義務、廣告託播者的身分查驗,以及對刊播平台的課責,蘊含平台治理的精神。

何澄輝表示,建立法規其實也是在建立網路主權,因為現在許多使用者不一定是從台灣登入,如果不進行監管,對平台就不會有限制效果。

何澄輝說,網路空間的自由性就代表它是一種公共財,但平台利用演算法推播和限制特定言論,所造成的損害及負擔都是由使用者所在地的社會經濟組織維護和救濟。因此當業者利用公共財去獲利時,政府對其課責有法律的正當性。

何指出,基於過去的歷史經驗,台灣對於言論的管控多有教條式的觀念認為不應限制,但相關法規的建立,不僅是建立一套機制,更能在框架內保護民眾權益。現在台灣僅在討論數位平台治理,但在虛假訊息和謠言,包括網路霸凌等都缺乏規範,都是因為對這些言論過於放任,且大家也並不認為違法。

規模越大數位平台 須負更多法律責任

成大政治系助理教授林昕璇表示,假若科技公司對言論掌控的影響力大於國家,公司是否還能不受監管?建議對數位平台的治理可向歐盟學習,將數位平台的大小進行分級、差異化的分流監管,規模越大的數位平台,其實應要負更多的法律責任。

台灣制憲基金會董事宋承恩表示,現在台灣面臨典範轉移的過程,有一派認為台灣已是民主成熟的正常化國家,不用思考外部威脅,但這並未思考到安全問題,即台灣是處於與中國包含政治、資訊等各領域的戰爭狀態。國家為了安全應該要積極保護,而非毫無管制的放任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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