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苗縣議員黃聲全宴客涉賄 當選無效確定

    苗栗縣議員黃聲全涉賄選,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判決當選無效。(擷取自苗栗縣議會議事直播)

    苗栗縣議員黃聲全涉賄選,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判決當選無效。(擷取自苗栗縣議會議事直播)

    2024/03/07 05:30

    〔記者彭健禮、張瑞楨/綜合報導〕無黨籍苗栗縣議員黃聲全被控於二○二二年競選期間,兩度於自家釣蝦場免費招待選民用餐,拜託選民支持,涉及賄選。刑事部分,二審維持一審所判三年十個月,可上訴三審;不過,黃也被提當選無效之訴,台中高分院昨宣判當選無效確定,依法將被解職,缺額將由該選區落選頭鄭聚然遞補。

    依法解職 落選頭鄭聚然遞補

    苗栗縣議會秘書長范陽添表示,苗栗縣第五選區縣議員黃聲全,於刑事一審被判有罪起已停職,如今當選無效二審判決確定,縣議會將於收到法院判決書後,依規定解職,並待內政部公告缺額遞補人後,辦理遞補人就職。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地方民意代表當選人經法院判決當選無效確定者,其缺額由落選人依得票數之高低順序遞補,而該選區落選頭為鄭聚然。

    刑事判3年10個月 可上訴三審

    黃聲全被控在前年選舉期間,兩度於自家釣蝦場包廂招待選民用餐,苗栗地方法院、台中高分院認定他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的交付不正利益罪,判刑三年十月,褫奪公權五年。

    苗栗地檢署除了追究黃聲全的賄選刑事責任,另也對他提起當選無效之訴,苗栗地院民事庭去年五月判決黃聲全當選無效,黃上訴二審。

    自家釣蝦場包廂招待選民用餐

    台中高分院調查,黃聲全不僅向用餐選民說「這餐我請,拜託你們支持我」,也有指示釣蝦場櫃台員工,如果客人不付錢也沒關係;另外,黃聲全競選服務處又設於釣蝦場大門旁,黃所招待的餐費與約定投票有對價關係,足以影響投票行為。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政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關閉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