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為藍委黃仁買票 前議員洪國治起訴
國民黨新科平地原住民立委黃仁(見圖)的桃園市競選服務處主任、前桃園縣議員洪國治,涉嫌於本屆立委選舉期間,向選民行賄請求投票支持黃仁。桃園地檢署昨偵查終結,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將洪起訴。(資料照)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國民黨新科平地原住民立委黃仁的桃園市競選服務處主任、前桃園縣議員洪國治,涉嫌於本屆立委選舉期間,向選民行賄請求投票支持黃仁,檢警調一月十一日發動搜索約談,洪國治經檢方聲押獲准。桃園地檢署昨偵查終結,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將洪起訴,並以洪男過去參選立委時賄選遭判刑,本案搜索時丟掉手機湮滅證據、犯後矢口否認犯行等,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另,涉嫌收受洪男現金二千元及四千元買票款的選民陳姓婦人、黃姓男子,也被檢方依投票受賄罪嫌起訴。
檢方調查,洪男涉案時擔任黃仁的桃園市競選服務處主任,涉嫌於去年十二月卅一日前往陳姓選民位於八德區的檳榔攤,交付金額不詳的紅包期約支持黃仁,陳允諾支持,但未收受紅包。
洪男另於今年元旦下午由陳婦帶領,到楊梅區楊湖路黃姓選民的原住民聚落拜票,洪在車上以「工作費」交付二千元給陳婦並請求支持黃仁,她一度推辭,經洪勸說後收取並允諾支持黃仁。洪男隨後在陳婦帶領下,前往黃男居處拜票,並交付四千元向黃男買票,黃收錢後允諾支持黃仁。
洪國治應訊時否認行賄,僅坦承去年底前往陳姓證人的檳榔攤拜票,今年元旦曾交二千元「工作費」給陳婦,由她帶至黃男住處拜票。同為競選服務處陳姓人員則證稱,曾將十幾萬元交給洪男從事競選活動。
檢方依相關證據、證詞認為洪男涉犯選罷法罪刑明確,昨偵結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