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自由日日shoot》補助民團辦宗教活動不符經費限制 花縣府自打臉

監察委員施錦芳、王麗珍調查「花蓮縣政府宗教預算編列及執行爭議」案,痛批縣府審核作業要點規定形同虛設,監察院提案糾正。圖為花蓮縣連續十三年舉辦的宗教祭天祈福遶境活動。(花蓮縣府提供)

監察委員施錦芳、王麗珍調查「花蓮縣政府宗教預算編列及執行爭議」案,痛批縣府審核作業要點規定形同虛設,監察院提案糾正。圖為花蓮縣連續十三年舉辦的宗教祭天祈福遶境活動。(花蓮縣府提供)

2024/01/24 05:30

監委痛批規定形同虛設 糾正縣府

〔記者楊堯茹/台北報導〕花蓮縣政府連續多年,每年砸逾一千六百多萬元,主辦並補助部分團體辦理宗教活動,但監委調查發現,花蓮縣政府在二○二○至二○二二年間,有九成案件的單次補助金額遠超過規定的兩萬元,平均高達四十餘萬元,且每年度補助同一宗教團體超過一次,也屢見不鮮,與花縣府訂定的補助經費相關限制規定不符,甚至有活動結束逾兩年還尚未完成核銷,監察院糾正花蓮縣政府。

有活動結束逾兩年 還未完成核銷

監委施錦芳、王麗珍調查「花蓮縣政府宗教預算編列及執行爭議」案,監察院內政及族群、財政及經濟委員會聯席會議於十六日審查通過調查報告,糾正花蓮縣政府,並請該府就調查報告所提意見,確實檢討改善。

九成單次補助 遠超過兩萬元限額

據花蓮縣政府「受理民間團體申請補助辦理宗教活動審核作業要點」規定,對同一民間團體補助,每年度以一次為原則,單次活動補助金額不得超過兩萬元,並且不高於實支數八成;但監委調查發現,花蓮縣政府在二○二○至二○二二年的補助案件中,有高達九成都超過兩萬元的單次補助上限,平均每年每件補助金額分別高達卅九萬餘元、四十萬餘元及五十一萬餘元。

年度多次補助同一團體 屢見不鮮

監委進一步說明,單次活動補助金額超過實支數八成者,二○二○年至二○二二年,依序分別有十四件、十三件及十六件,共補助二七五八萬五二七四元,且每年度補助同一宗教團體超過一次,也屢見不鮮。

監委痛批,花蓮縣政府上述審核作業要點的規定形同虛設,且花蓮縣政府對於申請補助的案件、補助金額的評估與決定等決策過程,透明度不足,也應檢討。

其次,調查也發現,花蓮縣府先後所訂定與適用的「受理民間團體申請補助辦理宗教及役政活動審核作業要點」及「受理民間團體申請補助辦理宗教活動審核作業要點」,未明定未依限核銷的後果,不利預算執行。

監委指出,花蓮縣政府未評鑑考核受補助團體的執行力,有受補助的部分協會在活動結束後逾一年未能完成核銷作業,但花蓮縣政府竟再度同意補助該協會並預撥半數款項,導致該協會連續兩年在活動結束後,都逾期一年餘無法完成核銷作業,花蓮縣政府完全束手無策,導致部分補助案件經費之保留款遭審計部台灣省花蓮縣審計室予以減列等,核有怠失。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政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