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豬肉涉賄選 玉里鎮長龔文俊二審逆轉 當選有效
2024/01/17 05:30
花縣府︰須等刑事獲判無罪確定才能復職
〔記者王錦義/花蓮報導〕二○二二年九合一地方大選,花蓮縣玉里鎮長龔文俊被控送豬肉給選民涉嫌賄選,遭花蓮地檢署對他提出當選無效之訴,花蓮地方法院一審認為「當選無效」,不過高等法院花蓮分院二審宣判,將原判決廢棄確定,駁回花蓮地方法院一審,龔文俊當選有效整個案情大翻盤。
龔文俊獲知判決後說,經簡燦賢等律師團抽絲剝繭釐清案情及法官明察秋毫,雖然民事當選無效部分勝訴,但還有刑事部分要打,會繼續努力爭取清白;縣府則指出,由於龔文俊刑事部分尚未結束仍不能復職,須等到刑事部分獲判無罪確定才能復職。
龔:報廢豬肉 有人索取就送
龔文俊說,他經營養豬事業,牙醫公會長期購買豬下顎做實驗,剩下的豬頭肉跟體重不足的豬隻,屬於報廢的豬肉要找廠商處理,因處理費用不符成本,若有民眾索取就會送給需要的人,不只送玉里鎮,鄰近的卓溪鄉、富里鄉都有。
律師簡燦賢強調,龔文俊在競選期間,並無用金錢與其他有價方式進行賄選,當事人從事養豬業,當初只是用養豬場內的報廢的「無價料」,這些報廢的豬肉對業者而言還需要付費找廠商處理,若有民眾想要索討回收,那是民眾自行回收利用產生的價值,不是業者提供的有價物,因此花蓮高分院的判決,應該也是認同此觀點。
國民黨籍花蓮縣玉里鎮長龔文俊回鍋參選鎮長,花蓮地檢署認為龔文俊參選後向原住民耆老贈送具相當價值豬隻、豬頭等方式,對選區有投票權的選民交付賄賂,以涉犯投票行賄罪嫌偵辦,對龔文俊提起當選無效之訴,花蓮地院民事庭去年六月一審判當選無效,而刑事涉嫌賄選部分一審認為有罪,目前上訴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