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役 元旦起月提6%退休金 二兵薪資2萬餘 勞退可多近9萬
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義務役服役期間提繳退休金條例」,明年元旦起,由政府為役男依薪水按月提繳6%退休金。(資料照)
〔記者林欣漢/台北報導〕立法院院會昨天三讀通過「義務役服役期間提繳退休金條例」,明定由政府為役男依薪水按月提繳六%退休金,以累積其職涯退休所得,退伍後再依各職域適用退撫法令,辦理退休制度銜接,自明年元旦起施行。專家試算,如果以二兵、一兵薪資兩萬出頭來算,六十歲退休時至少可多將近九萬元退休金。
立院三讀 由政府提存個人專戶
行政院去年十月二十九日通過「強化全民國防兵力結構調整方案」,自明年元旦起,將徵集二○○五年以後役男入營服役,役期由四個月調整為一年。
國防部指出,「義務役服役期間提繳退休金條例」將役男服役期間視為個人職涯一部分,由國家為其提繳退休金,適用於二○○五年元旦以後出生的役男,包含依「兵役法」服義務役的預備軍官、預備士官及常備兵役現役者,以及依替代役實施條例服替代役者。
條例明定,主辦機關於役男服役期間,應按其支領每月薪額(俸)及加給的總額,準用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分級表的規定,按月為其提繳六%退休金,儲存於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設立的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
役男於服役期間,得按其所支領每月薪額(俸)及加給的總額,準用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分級表的規定,於六%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其自願提繳的退休金,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收入課稅。提繳退休金所需經費,由主辦機關編列預算支應,包括國防部、海委會海巡署及國安局與內政部。
條例也明定,役男退伍(役)後於各職域任職,其服役期間提繳的退休金或年資銜接各職域退休制度,應依各職域退休(職、伍)資遣撫卹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