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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任3屆議員詐領785萬助理費》前立委陳賴素美 未中飽私囊輕判2年

2023/08/31 05:30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民進黨前立委陳賴素美被控於二○○六年至二○一六年間擔任桃園縣、桃園市三屆議員期間,以低薪高報助理薪資,並以三名友人當人頭助理,詐領助理補助費七八五萬餘元,桃園地院審理考量陳所挪用的款項多用於選民服務,未中飽私囊且已全數繳回,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五年,一年內向公庫支付卅萬元;羅姓、傅姓、姜姓三名人頭助理各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一月,緩刑五年,一年內向公庫支付三萬元。本案可上訴。

陳賴素美於二○○六年三月至二○一四年底擔任桃園縣第十六、十七屆縣議員,二○一四年底起擔任桃園市第一屆市議員,二○一六年二月轉戰當選第九屆立委,後於二○一九年爭取連任時於黨內初選失利。

判決指出,陳賴素美擔任桃園縣議會第十六屆議員期間聘用陳女、王男,以低薪高報申請議員助理月薪,詐領助理補助費十三萬八二○○元;另於第十七屆議員期間以羅姓家管、傅姓房仲員及姜姓殯葬業負責人為人頭助理,詐領五八一萬餘元助理補助費;另於桃園市議會第一屆任期間持續詐領一九○萬餘元,共詐領七八五萬九千餘元。助理費入帳後,由陳賴素美自行提款或由助理領出交付,用以支付相關開銷。

桃園地院合議庭審理認為,陳賴素美與三名人頭助理於偵查及審理時均坦承犯行,並全數繳回犯罪所得,審酌後予以減刑及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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