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署爆洩查個資 內鬼官員涉犯國家情報工作法
健保署承保組兩名科長謝玉蓮(左)、李仁輝(右),被內部檢舉涉嫌濫查個資長達十三年。 (記者羅沛德攝)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衛福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承保組兩名科長謝玉蓮、李仁輝及曾任該組組長並於去年退休的健保署前主秘葉逢明等三人,被內部檢舉涉嫌濫查個資長達十三年;台北地檢署考量相關個資牽連軍、警、調或移民官等國家情報工作法規範的「情報機關人員」,雖暫無外洩事證,昨仍依「刺探或收集」國家情報資訊等罪,諭令謝女十萬元交保。
濫查個資涉及情報機關人員
三人庭訊時均否認有收集或外洩民眾、情報人員個資等犯意;北檢認為李仁輝、葉逢明仍有事證待釐清,昨凌晨分別依刑法洩密等罪被告身分將兩人請回。健保署考量李、謝二人仍在職,已暫關閉或限縮二人查詢健保資料庫權限。
據悉,檢調搜索涉案人住處時,雖查扣人民幣等外幣,不過並非鉅額,而葉逢明曾赴中旅遊,有無接受中方情治人員招待或會面,檢調還須鑑定扣案手機、比對相關人金流、清查有無可疑對話或通聯,再視情況進行後續偵查作為。
檢調釐清有無不法外洩中國
檢調獲報,三人先後任職於承保組,該組業務與民眾投保資料建檔、健保紓困基金貸款有高度關聯,且因職務需求,常須鉅量查詢投保個資,以辦理加、退保事務,曾為主管的葉逢明、謝玉蓮均有查詢權限;因葉曾去中國旅遊,引起檢調關注,將持續釐清有無情報人員個資外洩或交付給中國等境外勢力的不法情事。
依據情工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涉及情報來源、管道或組織等資訊,若「洩漏或交付」可處七年以上徒刑;若「刺探或收集」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