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集體收賄案》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喊冤 要上訴
台北地院昨針對前太流公司負責人李恆隆賄賂案宣判,無黨籍立委蘇震清(左)被判十年,國民黨立委陳超明(中)、廖國棟(右)分別被判刑七年八月、八年六月。三位立委昨天均喊冤,強調將依法上訴、捍衛清白。(資料照)
〔記者王千豪、施曉光、謝君臨、羅欣貞、李立法/綜合報導〕台北地院昨針對前太流公司負責人李恆隆賄賂案宣判,國民黨立委陳超明、廖國棟分別被判刑七年八月、八年六月,無黨籍立委蘇震清被判十年。三位立委昨天均喊冤,強調將依法上訴、捍衛清白。
陳超明表示,他合法申報的政治獻金竟被認定是貪污所得,本案檢調單位監聽十年,由監聽內容即可證明李恆隆、翁華利等人與他完全沒有任何聯絡、見面,經濟部從上到下的官員都作證他未詢問過SOGO百貨爭議案件,遑論與李恆隆等人有對價關係,判決明顯是政治迫害,指控檢調已經成為政黨的打手。
廖國棟則重申,丁復華假借他的名義,私下謀取不法利益,檢察官起訴僅憑丁不實的自白,並無其他具體證據可以證明他有收受賄款;對於北院的判決,他將在收到判決書並與律師討論後提出上訴。
國民黨內人士指出,兩位黨籍立委已停權,所以目前沒有考紀以及提名與否的問題,將依照司法判決進度及黨章規定做妥適處理。對於外界指依照排黑條款,兩人將喪失提名登記資格,黨內人士說,如果未來法院二審、三審判決兩人無罪,黨中央還是可以解除停權甚至提名。
因案退出民進黨卻表態「屏東縣長選舉絕不缺席」的蘇震清,收賄被一審重判十年,消息傳回屏東政壇後,普遍認為等同宣告蘇在縣長選戰出局。蘇震清昨天受訪表示,本案對他有利的證據均未調查,為清白一定上訴到底;至於是否參加縣長選舉,目前還沒有想到那邊,但會利用這幾天好好的沉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