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蘋賣給港人黃浩 經民連告兩主管違個資法
「經濟民主連合」昨告發台灣蘋果日報執行長吳玉愛與財務長諶讚鑫違反個資法。(記者溫于德攝)
〔記者溫于德、凌美雪/台北報導〕《蘋果新聞網》八日發聲明稱出售案「已完成交接」。民團「經濟民主連合」(經民連)根據香港明報報導,認為該交易案已違反文化部兩項處分,昨告發台蘋執行長吳玉愛與財務長諶讚鑫違反個資法。對此,《蘋果新聞網》發聲明表示,無提供員工個資傳輸境外,駁斥經民連憑空影射。
經民連指出,據香港明報報導,買家港人黃浩出資七成,其餘三成是17Live共同創辦人潘杰協出資。若報導為真,交易案已違反文化部兩項處分,包括「應拒絕香港法院及指定清算(盤)人的任何指令及要求」、「不得跨境傳輸所保有的所有個人資料」,嫌疑最大的是吳玉愛與諶讚鑫,因此昨由經民連智庫召集人賴中強律師遞狀,告發兩人違反個資法第四十一條,最重處五年徒刑。
賴中強強調,台蘋交易涉及員工清冊、員工薪資清冊、債權人名冊、債務人名冊,以及台蘋最有價值的資料庫清冊,而清冊必然包括個資,在清盤人未入境情況下,正意味著有人違反文化部去年十二月廿日的兩項處分進行交易,嫌疑最大的便是吳玉愛、諶讚鑫。經民連研究員歐栩韶也指,黃浩之前收購壹週刊時,並未準備自籌資金便進行鉅額併購,因此,可合理懷疑黃浩只是人頭,背後資金由中資支應。
蘋果新聞網否認個資傳輸境外
對於經民連的指控,《蘋果新聞網》昨發兩點聲明駁斥。一、《蘋果新聞網》並無提供任何員工個人資料予買家或將其傳輸至境外,「經濟民主連合」帶有特定預設立場憑空影射。二、《蘋果新聞網》交易將顧及台灣分公司員工權益,並以尊重員工之個人意願,同時以符合中華民國法律規定之前提下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