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浮報近3千萬獎金 少將朱建群一審無罪
2022/05/27 05:30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國軍少將朱建群被控在擔任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二○二廠廠長期間,指示三名軍士官浮報詐領二七八八萬餘元獎金,朱等四人並各分得四萬至十一萬元獎金,被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但新北地院合議庭審理後以朱建群並無不法犯意為由,昨判他無罪,全案可上訴。
依「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規定,年度決算如有賸餘,可自基金發放營運績效獎金給全廠軍職人員及聘僱人員,但績效獎金須先分配給聘僱人員,才能提撥給軍職人員。
檢方認為,二○一五年朱建群明知二○二廠當年預估賸餘不如預期,績效獎金無法再分配給軍職人員,且自製「戰甲車火源警監偵消系統」尚未研發成功,為增加賸餘,涉指示三名軍士官以成本較低的自製品與外購品對調方式降低成本,再以外購品交貨給二○九廠,虛增四○九三萬餘元賸餘,致軍備局核發二七八八萬餘元績效獎金。
合議庭認為,朱建群不知部屬以自製品與外購品對調來降低成本,且他身為廠長,當然期望能核發更高額的績效獎金,以照顧聘僱人員及軍職人員,遂指示部屬降低成本,增加賸餘,提高績效獎金額度,且隔年他曾裁示增加聘僱人員獎金分配額,這會導致軍職人員獎金分配額減少,若他有犯意更應藉此機會「調高」軍職人員分配額,而非反其道而行。
不過,該廠工務中心王姓上校工務長及林姓士官長因「做假帳」將自製品與外購品對調,考量兩人遂行長官交辦任務,一時失慮犯案,偵審時均認罪,依偽造文書罪各判刑一年,緩刑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