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孟居親友 籲中國放人回來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屏東縣枋寮鄉政顧問李孟居被中共指控是台諜,判刑一年十個月、剝奪政治權利兩年,但有別於同被關押的李明哲可直接返台,李孟居去年出獄後,卻因附加刑無法離開中國。向來低調的李孟居親友昨首度發聲明表示,希望中國當局能夠儘快解除對李孟居的一切管制、恢復他的人身自由,讓其能夠立即返台與親友團聚。
呼應李明哲「高調救援」
台灣人權工作者李明哲遭中共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五年後返台,他推估自己能夠順利回台,而李孟居無法回來,可能是高調救援,讓威權政府有所忌憚。
關於李明哲召開記者會控訴,中國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昨回應,李明哲被司法機關判刑,有充分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其本人也供認不諱,二十三次撰寫親筆供詞及悔過書,詳細交代其犯罪經過,多次表示認罪悔罪。李的不實之詞不值一評。
對於同遭剝奪政治權利兩年,何以李明哲可直接返台,李孟居還要服附加刑?朱鳳蓮僅說,「對台灣居民在中執行剝奪政治權利附加刑問題,有關部門均嚴格依照法律規定,結合個案情況作出決定」。
李孟居親友發聲明表示,李在中國被拘禁已將近三年,親友至今仍然不知被抓捕的真正原因及當時場景。期間家族有三位長輩不幸離世,李孟居都無法親自回台悼念,造成了終身的遺憾與苦痛。
聲明質疑,不能夠理解,為什麼一位普通的出差旅客,入住央視所說的旅館高層,拍攝的照片會是「國家秘密」?更不懂國台辦發言人說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到底是什麼?是李孟居拍照行為?還是網路上搜尋早已公開的「深圳灣武警集結」新聞圖片並親自求證。
聲明提及,李孟居沒有明確的政治主張,名片上印的鄉政顧問、理事等頭銜,僅是接受捐款的組織和虛職。這樣單純、熱心關懷社會的人都能夠被扣上「台獨骨幹」等莫須有的帽子,那台灣九十九%民眾都是「台獨骨幹」,這讓人感覺中國政府可以拘押任何普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