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基礎設施 民團促納國安管制
針對台電、華視接連出包,民團昨要求政府,關鍵基礎設施重要人員應納入國安管制範圍。(記者方賓照攝)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台電多次人為疏失造成全台大停電,桃園機場電纜遭人偷竊,華視新聞上週快訊竟誤植「新北市遭共軍導彈擊中」等錯假訊息。經濟民主連合、台灣青年民主協會昨提出三大訴求,一、政府應徹查華視、台電、桃機等事件,出包人員與中國往來關係。二、國家關鍵基礎設施人員應納入兩岸條例的國安管制。三、受管制人員應主動申報與中國黨政軍的往來。
台灣公民陣線活動部主任羅宜表示,三○三大停電事件出包時間,正值美國前國務卿龐皮歐來台,停電造成雙方取消會面直播。三月十一日桃園機場停電,剛好是中國人大閉幕會議,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於會中聲稱,對台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及九二共識。四月二十日華視新聞出包,又是中國博鰲亞洲論壇開幕式。
羅宜指出,這三起事件對台灣社會民心造成非常負面影響,也衝擊台灣國家安全,國安局、調查局應徹查華視、桃機、台電出包事件當事人及主管,五年來有無與中共黨政軍往來;應調查國營事業、公廣集團內部有無被中共滲透。
經民連研究員許冠澤強調,能源、水資源、通訊傳播、交通、金融、醫院、科學園區等關鍵基礎設施,都應加強實施防護,三月大停電後,行政院說要調查有無弱點存在,但關鍵基礎設施是靠人操作,更應調查有無人員被中共吸收搞破壞。
許冠澤指出,這次出包的華視在戰爭時有發布警報動員,告知民眾如何避難的任務,亦屬關鍵基礎設施一環,而關鍵基礎設施重要人員應納入國安管制範圍。
經民連智庫召集人賴中強指出,不能斷言台電、桃機、華視事件背後有共諜,但可以非常確定,在台海情勢緊張之際,關鍵基礎設施就會被滲透的共諜破壞。
賴中強並建議,兩岸條例第九條可增修,關鍵基礎設施人員赴中須經許可,且有申報義務,若不申報或申報不實,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若申報往來內容有危及國家安全,應命改正、停止行為或禁止擔任特定職務,也要納入行政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