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抗告成功 嘉市議員戴寧改裁羈押禁見
嘉市議員戴寧昨到嘉義地院開庭,裁定羈押禁見。(記者丁偉杰攝)
〔記者丁偉杰/嘉義報導〕三連任的無黨籍嘉義市議員戴寧涉嫌以人頭詐領助理費逾五百萬元,嘉義地院裁定八十萬元交保,嘉義地檢署抗告成功,嘉義地院昨天重開羈押庭,認為戴寧有串證等情形,裁定羈押禁見。
戴寧被控涉嫌自二○一二年六月至今,以親友人頭虛報方式,不實請領助理補助費逾五百萬元,嘉檢十日依涉貪污治罪條例詐領財物、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等罪嫌重大,向嘉院聲押,嘉院裁定八十萬元交保。戴寧發聲明強調未涉不法,表示今年選舉年,有心人士視她為眼中釘。
嘉檢提抗告,台南高分院前天發回更裁,嘉院昨天重新召開羈押庭,戴寧由委任律師陳澤嘉陪同出庭,經過兩個多小時訊問,合議庭裁定羈押禁見。
忘記的事情竟能供述明確 有串證情形
嘉院法官兼發言人洪裕翔說明,戴寧庭訊時對之前所稱已忘記的事情能供述明確,說詞竟與另名證人所述相同,有事實足以認定戴有串證情形。
洪裕翔表示,戴寧雖辯稱聘用助理是其父母所為,但與其他證人證述不同,此部分尚需傳喚戴的父母及相關證人到案釐清。合議庭認為,依戴與這些人的密切關係,有相當理由認為有勾串的可能,加上戴寧涉案程度高,期間長達九年,裁定羈押禁見。
陳澤嘉表示,嘉院羈押的條件不充足且牽強,戴寧完全無法接受,他將於今早提出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