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票77899:不同意票73433// 立委首位 陳柏惟罷免通過
罷免案以4千多票落敗,陳柏惟自承努力不夠,向大家深深一鞠躬致意,感謝支持。(記者廖耀東攝)
〔記者蘇金鳳、張軒哲、何宗翰、唐在馨、吳書緯/綜合報導〕台中市第二選區立委陳柏惟罷免案昨天投票,同意罷免七萬七八九九票,不但超過七萬三七四四票的罷免門檻,也多過不同意的七萬三四三三票,罷免案通過,陳柏惟成為台灣首位被罷免成功的立委。
因為選情激烈,最後關頭民進黨強力動員,綠營催出不同意罷免七萬三四三三票,幾乎達到四分之一投票人數的門檻,投票率也達五十一.七二%,相較近年來罷免韓國瑜的四十二.一四%、王浩宇的二十八.一四%、黃捷的四十一.五四%三場罷免投票率,陳柏惟罷免案創下史上最高投票率,激烈程度可見一斑。
中選會昨宣布陳柏惟罷免案開票結果,投票人總數為廿九萬四九七六人,投票人數為十五萬二五六七人,同意罷免票數為七萬七八九九票,佔五十一.四八%,不同意票數七萬三四三三票,佔四十八.五二%,無效票為一二三五票,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投票結果為通過。
最遲須在明年一月底前補選
中選會將在七日內公告選舉結果,並在三個月內完成補選,若中選會在十月底前公告,最遲必須在明年一月底前完成補選。中選會也表示,罷免案通過之被罷免人自公告日起解除職務,且四年內不得參選同一公職。
台灣過去進行立委罷免案,皆未過關。首件立委罷免投票在一九九四年,洪秀柱、韓國瑜、林志嘉、詹裕仁和魏鏞等五位國民黨立委,因支持興建核四遭反核團體提案罷免,國民黨則修「選罷法」,將罷免上修為「投票率過半、且同意票過半」的高門檻,罷免投票均因投票率未達五十%而不通過。
二○一四年太陽花學運後,民間「割闌尾計畫」鎖定國民黨立委蔡正元、林鴻池、吳育昇罷免,最後蔡正元連署成案,也因投票率未過半而未通過。
立法院二○一六年修法降低罷免門檻,改為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且同意票達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即通過。適用新制的首位立委罷免案為時代力量前立委黃國昌,但同意票數未達四分之一門檻,罷免案不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