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遭囚逾1623天 陸委會促中告知「何時放人」
李明哲遭中國關押已逾1623天,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等人權團體昨舉行記者會,呼籲中國政府儘快告知家屬具體釋放日期。(記者廖振輝攝)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台灣人權工作者李明哲二○一七年被中國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五年,關押已逾一六二三天,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等社團昨召開記者會,要求中國應在李明哲服刑期滿後放人返台,並盼陸委會協助家屬向中方了解近況;陸委會呼籲,中方應儘速告知服刑期滿釋放返台的具體日期。
明年4月刑滿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邱伊翎表示,李明哲案是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正式受理個案,去年疫情爆發以來,家屬無法去中國探望,李明哲也無法寫信回來,陷入音訊全無狀況,明年四月刑期屆滿,中國應釋放李明哲。
民間司改會倡議部副主任張馳指出,李明哲在明年四月十二日至十四日服刑完畢,但不代表能重獲自由。李明哲另被判剝奪政治權利二年的附加刑,根據中國規定,須在有期徒刑執行完畢才執行,未服刑完前,會限制出境。
陸委會表示,基於對李明哲人身自由基本權利的保障,再次呼籲中方,應儘速告知李明哲服刑期滿釋放返台的具體日期,也會持續透過既有管道,向中方轉達家屬關切的各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