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筆記》重典護民
2021/04/13 05:30
心裡的餘波從未停息,每看一回新聞就益加蕩漾地洶湧。
澎湃到在不能自已的怒潮中滅頂,屏東通訊行新婚女生遭追求者殺死,兇手該處極刑還天地正義。
劉邦攻入秦咸陽約法三章:「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約法穩定戰亂中秩序,引為後世憲法代名詞。
可以匡正生活環境是因為約法簡潔有力,雷厲般明快令人戰慄遵從,反觀6年前屏東同樣有通訊行女生遭人殺害,舊案重提是因為人心不畏,好像「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
不是嗎?是太平世道呢,人命卻如草芥,恍似原始弱肉強食,哪有律法?光天化日撞車擄人就因愛不到,膽大狂妄至極,這種生物縱使見了棺材也不會流淚。
類案一段時間就重演,唏噓又如之何?請重典護民!(資深記者黃明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