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黨職選舉資格 將下修為入黨1年
2020/12/22 05:30
〔記者楊淳卉/台北報導〕經黨內派系協調,民進黨中執會明將二度討論修正「黨職人員選舉辦法」。中央黨部將提出新版草案,未來黨職人員選舉的選舉權及被選舉權資格,由現行必須入黨兩年,下修為入黨一年,草案待中執會討論拍板。另,中執會明可望宣布重啟已暫停半年的民進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選舉,但選舉方式及接任人選,黨內還在喬。
明擬宣布重啟北市黨部主委選舉
民進黨中執會二日討論黨職人員選舉辦法,提出修正草案,刪除地方黨部主委及黨主席選舉必須入黨兩年之限制,但黨內正國會表達疑義,當天未處理。由於近日傳出勸進民進黨智庫副執行長吳怡農參選黨部主委,但吳入黨僅一年多,該修正案遭外界解讀是為其解套的「吳怡農條款」,而正國會對該案疑慮,也被解讀可能與未來台北市長選舉佈局有關。
歷經兩週與派系溝通,中央黨部調整修正草案內容,預計週三中執會提出新方案,未來黨職人員選舉之選舉權及被選舉權資格,由現行入黨兩年下修為一年。意即,包括全國黨代表、黨主席、中常委、中執委、縣市及直屬特種黨部黨代表、主委等選舉,入黨一年就具參選資格及投票權。草案須待中執會通過。
若中執會通過上述修正案,黨職人員選舉資格則重回二○一三年時任民進黨主席蘇貞昌訂定「排黑條款」之前的狀態。民進黨當年為化解傳有黑道集體入黨爭議,中常會通過訂定「排黑條款」,選舉權與被選舉權資格,自入黨一年延長為入黨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