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通過 退輔會可派員駐外

立法院司法、外交聯席會昨審查「退輔會組織法修正草案」,完備退輔會派員赴美法源依據,並邀請退輔會副主委李文忠列席備詢。(記者吳書緯攝)
〔記者吳書緯/台北報導〕為強化對美國退伍軍人組織交流、深化對美關係,立法院司法、外交聯席會昨初審通過「退輔會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訂若有業務需要,退輔會得報請行政院核准,派員駐境外辦事。退輔會副主委李文忠表示,只要修法通過,最快在明年春季就可派兩員赴美,未來並優先派駐退伍軍人組織與退輔會有互動情誼的英、法、日三國。
最快明年春季派兩員赴美 英法日也在優先之列
立法院司法、外交聯席會昨初審通過「退輔會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新增第四條之一明訂,「本會為應業務需要,得報請行政院核准,派員駐境外辦事,並依駐外機構組織通則規定辦理」。
李文忠表示,退輔會派員駐美,主要是與美國三大退伍軍人組織聯繫、交流,其次是聯繫在美國有廿個國軍退伍軍人組織的「榮光會」。美國三大退伍軍人組織與中華民國有良好情誼,也對美政府具有影響力,派員駐美就是為了幫助外交部和國防部。
李文忠說,依照退輔會計畫,派遣的簡任官需有駐外經驗或曾任武官,簡任官比照少將,駐美軍事代表團團長是中將,退輔會派駐的軍轉文退役少將,在軍校期別會是代表團團長的「學長」,雙方才能平起平坐,也能與美國退伍軍人組織有較好的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