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役身高下修 滿155公分就要當兵
國防部考量兵役公平原則以及作戰型態改變,役男的免役身高標準,將自現行的未滿一五八公分降至未滿一五五公分。(圖取自中華民國陸軍臉書)
〔記者涂鉅旻/台北報導〕國防部近期預告修正「體位區分標準」規定,考量兵役公平原則以及作戰型態改變,役男的免役身高標準,將自現行的未滿一五八公分降至未滿一五五公分,另也調整和視力相關免役規定,除考量役男散瞳後驗光度數或兩眼度數相差,更將「最佳矯正視力未達○.六」納入免役的必要條件。若新規上路,可徵集的役男人數可望增加。
國防部廿三日在行政院公報上刊登「體位區分標準」第二條附件規定預告修正草案,並在明年一月廿二日以前廣徵各界意見。若無意外,將在修正後發布上路。
此次修正,主要調整免役與替代役男的服役標準,根據現行規範,若役齡男子身高超過一九五公分,或未滿一五八公分即可免役,但新制將免役身高下修至未滿一五五公分,除非BMI(身體質量指數)等其他身體因素未達標,才能免役。
現行規定,若役男一眼矯正視力○.一以下、一眼散瞳後驗光度數逾十一屈光度,或兩眼散瞳後驗光度數相差五屈光度者,即可免役。但新制規範,役男一眼散瞳後驗光度數逾十一屈光度,以及兩眼散瞳後驗光度數相差五屈光度者,還須有「最佳矯正視力未達○.六」的情形才得以免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