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願、義務役後備軍人 召訓年限擬增至15年
○七年後退伍未滿15年 列召訓對象
〔記者涂鉅旻/台北報導〕國防部因應敵情威脅,擬自後年推動「提升後備戰力」專案,後備軍人召訓頻次將增為「一年一召、一次十四天」。據了解,在滿足戰力需求前提下,為充實後備部隊的領導幹部與具備中高專長者,軍方有意將志願役、義務役後備軍人選充年限,自現行「退伍後八年內」延長至「退伍後十五年內」;軍事訓練役後備軍人選充則維持「退伍後八年內」規定不變。
據此推估,新政策二○二二年上路時,二○○七年以後退伍未滿十五年且未除役的志願役、義務役官兵,屆時將列為召訓對象。至於官兵除役年齡,軍方擬維持現制,不做更動。
軍事訓練役選充 維持退伍後8年內
國防部現針對退伍後八年內後備軍人,施以「兩年一召、一次五至七天」召訓;二○二二年起,召訓頻次、天數改為「一年一召、一次十四天」。根據國軍規劃,現佔後備編管人力六成的志願役、一年期以上義務役後備軍人,以補充軍士官幹部及高專人力為主;佔編管人力四成的軍事訓練役後備軍人,則補充初、中級專長。
滿足戰力 充實後備幹部及高專人力
不過,國軍去年停辦義務役預官、預士,後備部隊基層幹部可選充人力將逐年減少。立法院預算中心日前發佈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評估報告揭露,我國後備部隊編成軍官選充缺員比率已達六十.一八%,士官缺員比率亦達四十三.八七%,若未妥善解決,恐影響後備部隊整體戰力。國防部對此回應,正就增加後備幹部晉任員額、放寬軍士官選充對象、延長選充年限等實施檢討,並配合現役幹部現員調配及「提升後備戰力」專案研擬配套措施。
據了解,國防部就「延長選充年限」已有初步構想,若以能滿足後備部隊戰力需求的七至八成編現計算,志願役及役期一年以上的義務役退伍官兵,選充年限將自八年延長至十五年。軍事訓練役後備軍人因人數充足,選充年限則維持八年,相關規劃還在擬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