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押書達11卷宗 李恆隆律師影印費逾萬元
太平洋流通前董事長李恆隆辯護律師杜英達表示,案卷繁雜,大多只能大略看一下就上場辯護。(記者簡榮豐攝)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灣司法史上最大規模國會議員聲押案昨天開庭,台北地檢署慎重擺出十一位檢察官大陣仗論告,光是涉嫌行賄者李恆隆的聲押書有十一大卷宗,律師光是閱卷的雙面影印費,就花了一萬兩千多元。
北檢偵辦如此重大又高度敏感案件,自然不敢大意,經協調派出十一位檢察官輪番於羈押庭蒞庭論告,包括承辦檢察官黃偉,以及白勝文、王俊棠、朱家蓉、蕭永昌、羅韋淵、林達、范孟珊、黃嘉妮、陳映蓁、鍾維翰等。
李恆隆的辯護律師杜英達表示,由於案卷繁雜,律師大多只能大略看一下就上場辯護,依他目前所見,李恆隆和蘇震清的兩千萬元金錢往來是借貸關係,李給出去的錢都是開支票,沒有匯款或現金,而檢方目前所出示的兩張支票,備註欄也都有註明借貸,帳上也有做紀錄。
杜英達強調,李恆隆並未以外傳的匯款方式行賄,「他不會這麼笨」,也沒有以檢方指控的現金行賄製造斷點。至於公司法修法公聽會,是外包委由公關公司去做,李不清楚怎麼運作,但「檢察官聲押書只寫難聽的」,對李不盡公平。
杜英達說,李恆隆年近七十歲,曾經換過腎,一天要吃兩次抗排斥藥,也須定期回診,全案被控的行賄總額是四千萬元,希望能以此金額為基準讓李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