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攻佔政院改判有罪 魏揚要求最高院開辯論庭

攻佔行政院事件被改判有罪,魏揚(左三)和律師尤伯祥(中)昨聲請最高法院召開辯論庭討論「煽惑他人犯罪」法條是否違憲。(記者吳政峰攝)

攻佔行政院事件被改判有罪,魏揚(左三)和律師尤伯祥(中)昨聲請最高法院召開辯論庭討論「煽惑他人犯罪」法條是否違憲。(記者吳政峰攝)

2020/06/13 05:30

直指「煽惑他人犯罪」法條違憲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學運領袖魏揚等人為抵抗馬政府的服貿案,二○一四年三月廿三日號召網友聲援攻佔行政院,一審判無罪,但高等法院認定魏揚、陳廷豪等七人觸犯「煽惑他人犯罪」罪,改判為二至四月徒刑,魏揚等人不服,提起上訴。魏揚和辯護律師昨再赴高等法院,聲請轉呈最高法院應開辯論庭討論該法是否違憲,若違憲,應停止審理,並聲請釋憲。

若違憲應停審 並將聲請釋憲

魏揚的辯護律師尤伯祥指出,他們強烈確信「煽惑他人犯罪」罪違憲,因為任何人只要認為某一條法令違憲、不公平或不法,號召民眾進行公民不服從,都有可能被羅織「煽惑他人犯罪」罪名,而面臨遭到制裁的危險。

尤伯祥表示,因為這條罪名的存在,使得公民不服從的概念,在我們的社會中可能會付出代價,這樣的結果,對於公民不服從是一種成本也是威脅,更可能使得公民不服從的行動在我國無法進行。

他說,該罪帶來另一種危險是,任何人想透過集會結社自由訴諸社會,讓大眾得以一起進行制度改革,這種行為也隨時可能被制裁,對台灣民主跟自由發展都有不利影響,因此該罪的存在是威權遺緒,在民主社會中應被廢止,或由大法官宣告違憲。

尤伯祥強調,此案已提起上訴,昨提出另一個上訴的理由,是希望最高法院能開庭討論這條規定的違憲性,如果合議庭認為違憲,請停止審判,聲請大法官會議解釋;若認為合憲,透過辯論過程,外界可以知道法官的想法是什麼,有沒有可能對這樣的規定,做出合憲性的限縮解釋,讓該法在集會結社和言論自由間得到平衡,對台灣產生正向影響。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政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