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害國庫損失931萬 陳英鈐罰20萬

前中選會主委陳英鈐判罰20萬元。(資料照)

前中選會主委陳英鈐判罰20萬元。(資料照)

2020/03/26 05:30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陳英鈐二○一八年擔任中選會主委時,先公告行政院所提公投案第七至十六案意見書,後再用修正意見書取代,直到最高行政法院裁定出爐,多花九三一萬元撤銷公告,但公報上仍刊載遭撤銷的意見,公懲會認為此舉造成國庫損失,判陳英鈐罰款廿萬元。

陳英鈐透過臉書表示,原以為可以說服公懲會,平反受到的不白之冤,被罰廿萬元才知道,原來法律不能改變人的偏見,甚至蒙蔽人的法律判斷。為了法律正義,他義無反顧,為了打破那個見不得陽光的陰暗角落,只有繼續抗議!

公懲會指出,陳英鈐二○一八年十月廿四日公告行政院所提公投案第七至十六案意見書,同年十一月二日再用行政院所提修正版本重行公告,違反中選會組織法及公投法,第十二案領銜人曾獻瑩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訴請撤銷重行公告,並聲請停止執行獲准,陳英鈐卻未停止,直到最高行裁定駁回其抗告,中選會才在報紙刊登撤銷公告,造成國庫九三一萬零六百元損失,重創政府公信力,考量他是特任官,評議後判處罰款廿萬元。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政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