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約詢審馬洩密案法官 北院︰勿侵害司法獨立
監委陳師孟約詢審理馬英九洩密案法官唐玥。(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台北地院法官唐玥審理前總統馬英九洩密案判決無罪,週一傳出監委陳師孟為追究歷審法官有無涉及「法官辦案濫用自由心證情形」,致影響其判決結果,明年一月十六日將約詢唐玥。事隔三天,台北地院昨要求陳師孟「勿越界濫權侵害司法獨立」。
台北地院昨天發出新聞稿指出,依我國憲法規定,權力分立制衡原則是要求所有國家權力均應有其界限並彼此制衡,但也要求所有國家權力應互相尊重,避免不當干涉其他權力部門行使核心權力。且政府人員是否須到國會立法機關接受備詢,大法官解釋也已明確載明「凡是行政院各部會首長及其所屬公務員,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不受外部人員干擾」。故監委行使權力更應有其界限,不宜破壞權力分立制度,否則易招譏評。
北院認為,唐玥審判馬英九洩密案時所表達的法律見解,屬司法獨立的珍貴資產,不容任何人及機關在無客觀事證下,徒憑己意,藉獨立行使職權予以破毀。故唐玥雖已答應接受約詢,仍盼陳師孟應思考國家權力並彼此尊重,避免不當干涉其他權力部門行使核心權力,以共同維護法官純淨的審判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