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恐防制兩法修正 列政院最優先法案
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主任、法務部次長蔡碧仲表示,這次報請政院院會通過的「洗錢防制法修正草案」與「資恐防制法修正草案」,主要是因最近律師、會計師等非金融行業的事業或人員加入洗錢防制行列,強化其內控機制,將使十一月接受APG評鑑時更加分。(資料照)
拚APG第三輪評鑑過關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為使台灣洗錢防制的相關法令更為完善,與國際接軌,行政院院會今將通過「洗錢防制法修正草案」與「資恐防制法修正草案」,趕在台灣十一月五日接受亞太洗錢防制組織(APG)第三輪評鑑前完成修法,由於這兩項修法有時效性,將列為行政院在立法院新會期的「最優先」法案。
政院今將通過修正草案
今年APG第三輪評鑑,台灣與中國、香港都接受同一輪評鑑,中國七月底已接受評鑑,面對中國積極爭取第三輪評鑑過關,政府面臨的壓力不小。
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官員表示,面對十一月五日APG第三輪評鑑,在台灣與中國、香港都接受同一輪評鑑情況下,「我們是有壓力,但還是要努力衝刺!」
洗錢辦:有助評鑑加分
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主任、法務部次長蔡碧仲表示,這次報請行政院院會通過的「洗錢防制法修正草案」與「資恐防制法修正草案」,主要是因最近律師、會計師等非金融行業的事業或人員加入洗錢防制的行列,其內控機制要做強化、相關修正,將使十一月接受評鑑時更加分。
被詢及台灣在私部門的透明化仍有所不足,政院官員表示,這部分考量台灣產業的發展,還沒辦法一步到位,因此,「公司法」的相關規範仍無法完全揭露實質受益人的資訊。
知情官員指出,目前APG的亞太會員,只有澳門擠入前段班,為一般追蹤名單,每兩年才需要被APG追蹤一次,台灣在APG第三輪評鑑結果,如果是一般「平盤」的狀況,列為「加強追蹤名單」,一年要被追蹤一次,最壞的情況是落入與斯里蘭卡同等級的「加速加強追蹤名單」,每一季就要被追蹤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