謠言終結站》氣爆案判決災民無法求償? 高市府: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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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氣爆判決後,高市府部分因已逾賠償請求權2年時效、免除賠償分擔,3千多位災民已無法向市府求償。
查證結果:
高雄市政府法制局長陳月端表示,6月22日氣爆民事判決金額,對於災民權益絕無影響,在法律關係上,災民已透過代位求償先獲百分之百債權的求償救助金,才將債權讓與市府提告求償,外界流傳災民因一審判決拿不到40%的市府責任部分,純為誤解。
陳月端說,判決中提及向高市府請求權時效消滅扣減之事,是市府與榮化、華運等公司,或是未來其他可能肇事者(如中油)責任分擔問題,無關災民權益,無論三審定讞判決市府是否有責、責任比例多少,市府都會負起責任。
高市府因應災民需求,決定繼續上訴,後續審判結果也會堅守「多退少不補」原則,如法院判賠較多,會補給災民賠償金;如判賠較少,也不會向災民追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