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入財團法人法 多數宗教代表反對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舉行「財團法人法草案」公聽會,由立委吳志揚(中)主持,邀請相關人士與會討論。(記者方賓照攝)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財團法人法草案」是否應規範宗教性財團法人,引發諸多宗教團體的反彈;甚至有反對者質疑,一旦公開財務資料,會讓捐款信徒受到威脅、夫妻失和。
宗教團體是否納入「財團法人法」規範,引發許多宗教團體關切,國民黨立委吳志揚昨舉辦公聽會。法務部次長陳明堂表示,財團法人法是否要排除宗教團體,尊重立法院意見。內政部次長邱昌嶽則認為,基於宗教的特殊性,在訂定宗教專法前,宗教團體應排除適用「財團法人法」。
列席的佛教、民間宗教代表多表達強烈反對立場。中華人間佛教聯合總會秘書長覺培法師強調,宗教有責任保護信徒,若公開捐款資料,反而會害信徒遭勒索、綁票。南投龍善宮榮譽主委范思筠指出,如果所有捐款都公布,她先生以往都不知其捐款,未來可能要離婚才能繼續做公益。
民進黨立委尤美女則表示,宗教的資金來自民間,就具有公共性與公益性,除非他們可以提出不需要財務透明、不被監督的理由。
長老教會支持納入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研發中心主任鄭英兒表示,長老教會總會底下的所有教會、機構,共登記一二六○個財團法人,向來公開處理財務。支持納入「財團法人法」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