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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林良蓉銜命赴美擒王

2007/02/07 06:00

〔記者楊國文、林俊宏、陳美伶/台北、洛杉磯連線報導〕為追緝王又曾,我方日前特別派出台北地檢署檢察官、也是最高檢察署特調小組成員的林良蓉,率同調查局幹員赴美,加入外交部「擒王小組」行動。

台灣法務部一位檢察官已飛抵洛杉磯;據聞,外交部也將派遣一位高階官員前來坐鎮指揮,親自了解王又曾案的發展。

協助法律諮詢 不涉及辦案

相關高層指出,林良蓉赴美主要扮演協助法律諮詢的「智囊團」角色,不涉及辦案,初訂聽證會結束後的本周末回台,但也考慮視移民法庭進展,不排除告一段落再回台。

高層私下透露,為避免王金世英救夫行動得逞,外交部與法務部因此研議,有必要指派熟悉我國刑事訴訟法及美國法律的檢察官赴美,協助我國聘任的美國律師和外交部,了解力霸案目前辦案進度,提供相關法律諮詢,以利移民法庭法官做出遞解王又曾出境、拒絕他交保等「正確的判斷」。

但為免節外生枝,相關單位昨日均低調,法務部長施茂林說:「不知此事,未批示本件公文」,另政務次長李進勇、北檢檢察長顏大和、襄閱主任檢察官林錦村等也都「無法證實有無此事」。

法務部是於本月五日上午聯繫北檢,遴選優秀檢察官赴美協助外交部,林良蓉等人當天晚間近七時搭機赴美,昨日上午抵美,隨即與外交部洛杉磯辦事處等人員會合。

尊重美司法權 未攜帶相關資料

據悉,林良蓉檢察官一行人並未攜帶力霸案案情有關文件或犯罪資料,因法務部已於上周將力霸案有關文件與犯罪資料送交美國司法部,尤其包括王又曾夫婦疑將巨額資金,透過人頭帳戶在美洗錢事證,對是否順利遣返王又曾具舉足輕重地位,另一方面,係基於尊重美國司法主權的考量。


林良蓉 曾參與拉艦案

林良蓉檢察官為司法官三十八期結業,三十六歲,未婚,之前參與拉法葉艦弊案偵查,前往瑞士展開我國司法史上首次「境外追討國產」行動,抵達瑞國後負責在幕後協助瑞籍委任律師,對訴訟案情提供必要事證;此次赴美任務性質相同,而她的外語能力,也是雀屏中選原因之一。

林檢察官畢業於台大法律系,司法官訓練所結業後,先被派至雲林地檢署任職,後調桃園地檢署,三年多前再調台北地檢署,並經法務部核准,前往美國耶魯大學法學院攻讀碩士,返台後,因專業及語言能力受上級肯定,加入拉法葉艦特調小組。

林良蓉酷愛旅行,大學時代足跡遍及多國,她的姊姊林惠瑜也是司法人,目前擔任高等法院法官。(記者林俊宏、楊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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