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檢察官 基層將有權票選
法務部長邱太三宣布,基層檢察官可票選推薦主任檢察官。(記者項程鎮攝)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法務部長邱太三昨宣布,將修內規對檢方進行人事民主化改革,其中內部民主方面,部長將釋放一、二審主任檢察官的圈選權,由基層檢察官票選推薦;外部民主部分,部長圈選檢察長前,應聽取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的三名以上專家學者意見。
圈選檢察長 引進外部民主機制
目前一、二審主任檢察官人選名單,由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蒐集推薦,交法務部長圈選產生。邱太三指出,未來部長將釋出圈選權,先由基層檢察官票選和推薦人選,再由部長從中提名與主任缺額同額的名單,送交檢審會審議,如未獲通過再補提名;若遇特殊情形,如部長考慮提名調部辦事檢察官時,部長得在提名人數一成內,提名當選名單以外之人。
邱太三指出,未來新任檢察長產生前,法務部將引進外部民主機制,部長應聽取現任或曾任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的三名以上專家學者意見,再決定檢察長人事案。
法務部還將限縮檢察長指揮權,先從擴大檢察官會議權限做起,節制檢察長對檢察官會議決議的裁量權,未來如檢察長對檢察官會議的決議有意見,應交由檢察官會議復議,如對復議結果仍有意見,應以書面載明具體理由才能變更。
檢察長行使個案指揮監督權、職務收取權或移轉權,也應書面發布命令,如未依規定處理,檢察官可請求檢察官評鑑委員會進行個案評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