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教唆洩密有罪? 法界看法不一
馬英九教唆洩密案檢辯攻防重點
〔記者黃欣柏、項程鎮、溫于德、謝君臨、錢利忠/台北報導〕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教唆洩密遭到偵辦,律師胡原龍認為,檢察總長職務上無須知會行政院長,時任總長黃世銘自己坦承是奉馬指示才向江宜樺等人報告,足認此事出於馬的指示,明顯違法;律師洪文浚則主張,黃是向馬報告後才透露給江等人,已外洩的秘密不能成為秘密,馬應不構成教唆洩密罪。
曾任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的胡原龍說,高等法院判決書中白紙黑字記載,黃坦承接獲馬的指示才向江宜樺、羅智強報告,加上黃世銘洩密已判決有罪定讞,北檢應會尊重高院判決,馬被起訴機率高。
不過胡原龍認為,黃世銘當時被起訴三案,分別僅判五月至六月徒刑可易科罰金,理論上,馬的責任不會高於黃這個「天花板」,即使檢方起訴,馬應該花錢即可消災。
洪文浚則說,馬當時認為黄世銘報告的內容涉及行政上的不法,而不是刑事不法所進行偵查中之秘密,才請黃向法務部的上級長官即江院長報告,主觀上没有教唆洩密的故意,因此難以認定刑事有罪。
除了本案,馬英九在北檢還有八大案仍在調查,包含大巨蛋圖利案、馬習會涉洩密案、賤賣國發院土地案、貓纜經費浮報案、特別費養流浪狗馬小九案、侵占黨產案、財產來源不明案和富邦併北銀案。
台北地檢署昨開庭訊問馬英九等人,場外有台灣國等團體演出行動劇要求收押馬,場內則有馬支持者高呼「馬英九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