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偵查不公開 最高檢:廣大興事件也這樣做
2013/09/10 12:28
〔記者林俊宏/台北報導〕針對檢察總長黃世銘在上月31日向總統馬英九報告關說案疑雲,引起外界撻伐涉及違反偵查不公開,最高檢察署再度反擊表示,此案影響國家社會重大,符合新聞發布要點,加上過去廣大興號漁船遭菲律賓開槍事件,法務部亦由屏東地檢署在偵結前2度對外說明。
最高檢說,依檢察、警察暨調查機關偵查刑事案件新聞處理注意要點第4點第1項規定「案件於偵查終結前,為維護公共利益或保護合法權益,認有必要時,得由發言人適度發布新聞,但仍應遵守偵查不公開原則」。
最高檢表示,對於社會治安有重大影響或重大經濟、民生犯罪之案件於偵查終結前,尚且允許偵查機關適時對外適度發布新聞,更何況此「重大司法風紀事件」涉及層級為立法院院長及行政院部會首長,對國家社會影響至為重大。
最高檢說,檢察總長黃世銘向總統報告的是柯建銘關說案,純粹是就行政不法的關說事證報告,並無違反偵查不公開。
最高檢指出,法務部之前就「廣大興28號」漁船漁民遭菲律賓公務船射殺事件,為維護公共利益,認為有必要,亦由發言人先後2次就屏東地檢署在上月17日偵查終結前,即同年5月10日和5月19日向外界公開說明,同時也提到相關偵查中的重要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