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灣非違建? 台東縣長決定不拆
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美麗灣「撤銷環評」以及「停止開發」,台東縣府仍決定不拆除美麗灣建物。(記者張存薇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東縣美麗灣度假村開發案日前遭最高行政法院宣判環評無效定讞,環團認為這意味著當初縣府發出的建照也應視為無效,要求縣府拆除。但台東縣長黃健庭今在會議中指出,美麗灣不是「實質違建」,因此不考慮拆除,並將持續作環評。
黃健庭表示,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的「撤銷環評」以及「停止開發」,台東縣府完全遵照判決內容作為。但對於是否拆除建物,黃建庭卻指出,根據建築法規定,美麗灣建物所在地為合法建地,並不屬「實質違建」,沒有法源依據下不可以拆除。
黃健庭指出,業者向縣府提出的第6次環評,目前仍在審查,還沒有最後的結論,他強調美麗灣的未來回歸專業,縣府無預設立場,會做出最專業的環評判斷。
然而,據新頭殼報導指出,關注美麗灣開發案的環保律師詹順貴痛批,《建築法》根本就沒有「程序違建」與「實質違建」的說法,他認為縣府在玩弄法律,呼籲縣府勿再包庇財團,「該拆的就要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