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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院將協商午餐專法 教團提3訴求:午秘應專職化

    台教產批評教育部版午餐專法完全缺乏「午秘專職化」的關鍵配套。(資料照)

    台教產批評教育部版午餐專法完全缺乏「午秘專職化」的關鍵配套。(資料照)

    立法院近日將進行「學校午餐及飲食教育條例(草案)」法案協商,台灣教育產業工會(台教產)等9大教師工會認為,教育部版本完全缺乏「午秘專職化」的關鍵配套,因此提出午秘應專職化,禁止教師兼任;中央應於學校午餐專法中明確制定午餐執行秘書專任員額標準,給予地方教育局處足夠法源與資源;並應公開反對午餐專職化的地方政府名單等3項訴求。

    目前全台22縣市皆已推動免費學校午餐,每年預估高達近285億元的政府經費注入,台教產認為,學校午餐早已超越單純的學生福利,演變為高度複雜的國家級公共供餐體系,橫跨了中央與地方、政府與廠商,牽涉專業人力編制、產地到餐桌的食材採購與衛生管控等關鍵面向,若無中央層級的學校午餐專法作為上位法制規範,可能會引發「一國多制」的教育不平等亂象。

    對於教育部版法案內容「學校應指定專責單位,並指定一人兼任學校午餐執行秘書,負責規劃、設計及推動學校午餐工作;由教師兼任者,其減授課節數、獎勵及其他相關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地方主管機關定之」,台教產理事長郭彥成批評,條文前半段稱「學校應指定專責單位」,後半段卻為「指定一人兼任午秘」,「有單位、無專人」與立法初衷強調的「建立專責人力、強化午餐專業性」背道而馳。且條文尾端暴露教育部沒打算設置專職人力,而是把龐大行政爛攤子硬套在基層教師身上。

    台教產訴求,專法應明確將午餐執行秘書定位為「由具有相關專業的專職人員擔任」;對於中小型學校,應由主管機關統籌進行跨校配置與專責支援;中央應於學校午餐專法中明確制定午餐執行秘書專任員額標準,給予地方教育局處足夠法源與資源;也請教育部向社會大眾公佈是哪些地方政府反對午餐秘書專職化,「一邊開支票大喊免費午餐,一邊卻在打假球、反對午餐專職人力」;抑或只是教育部自己在拿地方當擋箭牌,逃避中央主管機關應盡的法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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