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佳青辭僑委會委員長 時代力量:應明訂政務官家屬隨行規範
前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近日深陷特權濫用爭議,今早宣布自行請辭。(記者塗建榮攝)
前僑務委員會委員長徐佳青近日被民眾黨爆料涉嫌濫用特權,指控花公帑出國、攜兒冒充工作人員出差,甚至私用駐外公家車,引發外界議論,她今早請辭獲准。對此,時代力量指出,此案不僅應由檢方查明真相,更呼籲政府檢討政務官家屬隨行規範,把「公私分際」劃清楚。
時代力量指出,徐佳青遭指控的任內濫用特權爭議,包含違反利益迴避遭裁罰的其子參加僑委會東沙島營隊一事,以及其子遭控冒充「攝影官」出席僑委會隨行赴歐洲訪問;其丈夫更被指控曾親自駕駛駐美代表處的公務車,跨州進行私人行程,而這些事件背後,都能相同標準進行檢驗。
時力強調,公務員同時身為父母、家庭成員,出國公務期間若家屬自費同行或探望,本屬常情;但「公私分際」的那條紅線必須嚴肅釐清,才能確認政務官究竟有無濫用職權,動用國家公務資源,讓家屬獲取一般大眾無法享有的特殊待遇?包含家屬隨行機票、住宿費由誰付?駐外單位公務車為何能由官員家屬親駕?誰核准這些行程?家屬是否因此獲得不應有的特殊待遇?
時代力量進一步主張,除了追究個案責任,我們更應該趁著此次爭議,將政務官出訪時的「公私分際」明訂得更加清楚。包含未來家屬若自費同行應如何如實申報?哪些費用必須嚴格自行負擔?公務車輛能否搭載家屬?公務行程與私人行程又該如何明確區隔?
時代力量強調,可以的就寫清楚;不可以的更要明文禁止。唯有建立清晰的制度,才能讓守規矩的公務員有依循的標準,也讓不守規矩的政務官無從迴避。未來不管是誰執政、不管是哪一個政黨,都必須適用同一套標準,這才是這場風波之後,台灣社會應該留下來的防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