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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藍推憲法判決公投 陳君瑋:政治操作恐釀憲政威脅

    律師陳君瑋認為,憲法判決具有拘束全國各機關及人民的效力,無法以一般法律或公投推翻,修法恐有違憲疑慮。(資料照)

    律師陳君瑋認為,憲法判決具有拘束全國各機關及人民的效力,無法以一般法律或公投推翻,修法恐有違憲疑慮。(資料照)

    立法院國民黨團將「憲法判決可公投」的公民投票法修正草案列為新會期優先法案。律師陳君瑋認為,憲法判決具有拘束全國各機關及人民的效力,無法以一般法律或公投推翻,修法恐有違憲疑慮,藍白的政治操作嚴重違背民主精神,立法權不能凌駕於司法權之上,呼籲社會正視此一潛在的憲政威脅。

    陳君瑋指出,司法院釋字第185號解釋已明確指出,司法院解釋憲法的權力來自憲法第78條,其解釋具有拘束全國各機關及人民的效力,各機關處理相關事項均應依解釋意旨辦理,因此憲法法庭判決所具有的憲法上效力,不能藉由修正普通法律,再透過公投予以推翻。

    陳君瑋表示,憲法判決與一般公投所處理的法律層次不同,若要變更憲法規範,應循正式修憲程序處理,而非透過一般法律層級的公投否定憲法法庭判決。他舉例,如同不能透過一般公投直接廢除憲法保障的基本權利,憲法判決也不能單純以公投方式推翻。

    陳君瑋另以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為例指出,當時立法院修正憲法訴訟法,提高憲法法庭參與評議及作成違憲宣告的人數門檻,憲法法庭最終認定相關修法的立法程序有明顯重大瑕疵,且違反權力分立原則,宣告相關規定違憲失效。

    陳君瑋認為,從上述判決可看出,大法官行使憲法審判權的權限直接源自憲法,立法院雖有立法權,仍須受到憲法規範拘束,不能藉由修改一般法律實質架空或阻礙憲法法庭行使職權,此次若修法允許以公投推翻憲法判決,未來一旦進入憲法審查程序,恐會被宣告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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