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涉槍砲、毒品、違反選罷法等案 宜縣6人參選資格被取消
宜蘭縣年底選舉,縣選委會完成審查,有6人參選資格被取消,不得登記為候選人。(資料照)
宜蘭縣115年五合一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共有771人完成登記;經宜蘭縣選委會完成審查,計有宜蘭市民代表第3選舉區、頭城鎮民代表第1選舉區、蘇澳鎮南強里、礁溪鄉林美村、南澳鄉金洋村等,共6名市代、鎮代與村里長候選人消極資格不符合,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宜蘭縣選舉委員會於9月22日召開委員會議,審查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共771名候選人資格。縣選委會表示,按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及第27條規定,經相關機關查證候選人積極及消極資格,縣長選舉候選人陳宏毅等5人之資格,均符合規定,縣議員選舉候選人林麗等59人之資格,均符合規定,鄉鎮市長選舉候選人陳美玲等31人資格,均符合規定,准予登記為候選人。
另,鄉鎮市民代表候選人233人之資格,231人符合規定,2人不符規定;宜蘭市民代表第3選舉區1名候選人,有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第6款情事;頭城鎮民代表第1選舉區1名候選人,有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第3款情事,均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此外,村里長候選人443人資格,439人符合規定,4人不符規定;蘇澳鎮南強里里長選舉1名、礁溪鄉林美村村長選舉1名、南澳鄉金洋村村長有2名候選人,皆有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第6款情事,均不得登記為候選人。據了解,這6位不符規定,不得登記為候選人,分別曾犯毒品、槍砲以及違反選罷法等案件,依選罷法規定不能登記參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