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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四川主張小琉球違建「罰蓋的人」 屏縣府:地主違規也要罰

    李四川小琉球違建,屏東縣府裁罰並排入拆除。(圖擷自臉書)

    李四川小琉球違建,屏東縣府裁罰並排入拆除。(圖擷自臉書)

    國民黨新北縣長參選人李四川在小琉球的違建店鋪,屏東縣政府裁處12名所有權人6萬元罰款,李四川不服提出訴願,屏東縣政府城鄉發展處長倪國鈞表示,李四川主張違建商家已承認,應該罰商家,不是罰地主,但縣府說土地和違建分開處理,李四川的訴願已送交內政部訴願委員會裁處。

    倪國鈞說明,李四川在小琉球的共有土地是農業區土地,12人共同持有,李四川是其中之一的地主,因此土地的部分就依違反土地使用分區處罰所有的地主6萬元(平均一人罰5000元)並要求地主恢復農用,而12人中只有李四川提出訴願。

    李四川指明,12名地主中已有1名地主坦承店鋪是其蓋的,所以縣府應該只罰這名違規蓋店鋪的人就好,不應該12名共有地主都罰。

    倪國鈞強調,土地違法使用和違建是兩個部分,土地是要求地主回歸農地使用,而違建是排定時間進行拆除,兩者不能混為一談,所以土地的部分可以繼續裁罰,違建就直接進入排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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