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問內政部蔣萬安血脈之謎 張景森:出現非常奇怪的一幕
郭禮伯之子郭貽熹指出,蔣萬安與兒子「大寶」蔣得立,與父親郭禮伯擔任桃園縣民政局長時的照片非常相像。(資料照、郭貽熹提供)
台北市長蔣萬安的血脈之謎,近日浮上檯面,行政院前政委張景森昨(17)日深夜在臉書表示,現在出現新的歷史資料,所以大家自然會問,當年變父改姓的程序、證據與法律依據,有沒有重新檢視的必要?「結果出現非常奇怪的一幕」,記者連續追問6次,內政部卻像一張壞掉的唱盤,不斷跳針。他認為,內政部可能準備要打躲避球,如果「不處理蔣案」是政策決定,就請做決定的人站出來說明。
張景森說,章孝嚴真的是蔣經國的兒子嗎?證據在哪裡?這本來是家族身世問題,但當年章孝嚴變更父親、改姓蔣,都是經過政府戶政程序完成的法定登記。現在出現新的歷史資料,蔣經國生前自己否認章孝嚴是他兒子。他不但好幾次跟蔣宋美齡講、也跟蔣方良講、並在自己的日記裡面就白紙黑字寫下來。
張景森表示,所以大家自然會問:章孝嚴是憑什麼讓大家相信他是蔣經國的兒子?甚至通過戶政機關的審查,順利變更父母名字、改姓蔣。當年變父改姓的程序、證據與法律依據,有沒有重新檢視的必要?記者因此詢問內政部,結果出現非常奇怪的一幕。
張景森指出,記者連續追問6次,內政部戶政司專門委員潘營忠卻像一張壞掉的唱盤,不斷重複「戶籍法」第46條前半段:本人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問題是,第46條後面明明還有一句:戶政事務所可以依職權為更正、撤銷或廢止登記。
張景森說,記者問的是政府能不能「依職權」處理,他卻6次回答人民可以「申請」。甚至記者已經把「依職權」念給他聽,他還是繼續重複跳針。難道這位資深戶政官員不知道法條有後半段?當然不可能。他不但知道,而且自己還曾經引用過46條後段。
張景森指出,2021年潘營忠擔任戶政司科長時,正是主管228受難者戶籍註記清查的業務。當時內政部新聞稿明白表示,戶政事務所發現(「叛亂通匪」等)不當註記,「即應」依職權註銷;然後才說本人或家屬「亦得」申請。也就是說,他非常清楚:政府依職權是一條路,人民申請是另一條路。既然明明知道,為什麼6度只講一半?
張景森強調,這種回答的客觀效果就是讓社會誤以為「沒有人申請,政府就不能處理」。更耐人尋味的是,他又始終不敢直接說「政府沒有權力處理」,他只敢反覆背誦前半條,把問題推回人民申請。潘營忠的答詢方式,應該是內政部已經設定好的政策口徑。因為這個案子在政治上屬於敏感案件,內政部可能準備要打躲避球!
張景森認為,如果就法律層面內政部認為本案不能依職權處理,就應把法律理由講清楚。如果「不處理蔣案」是內政部的政策決定,就請做決定的人站出來說明。不要讓一位事務官拿著半條法條,在行政院的記者會上重複跳針6次,在第一線替政策決定者擋子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