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市前議長莊豐安、現任議員蘇澤峰買房超貸4000萬 判刑1年5月定讞將入獄
嘉市前議長莊豐安(右)、前副議長蘇澤峰(左)涉超貸,台南高分院二審維持原判1年5月徒刑被告再上訴,最高法院今駁回,全案定讞,確定須入獄。(資料照)
嘉義市議會前議長莊豐安、前副議長蘇澤峰(現任議員),2017年擔任第10屆市議會正、副議長期間,分別以不實合約購買房地,向嘉義縣鹿草鄉農會各超貸1950萬、2100萬元,一審依共同詐欺取財罪將2人各判刑1年5月,兩人雖與鹿草鄉農會達成和解,清償全部貸款,不過二審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前年12月仍認為2人否認犯行,未見悔悟,維持一審1年5月刑期;被告再上訴,最高法院今駁回,全案定讞,確定須入獄,法院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莊豐安於2022年第11屆嘉市議員選舉意外落選;蘇澤峰同年雖順利連任當選議員,但競逐議長失利,隨後由無黨籍轉為國民黨籍,但由於有案在身,今年4月決定放棄連任,由長年擔任其秘書的妻子林子淨以無黨籍身分「代夫出征」角逐2026年第12屆嘉義市西區議員。
全案7名被告皆否認犯罪,其餘共犯,建商陳鈺錞、黃建中、地政士劉家成、超貸者顏嘉篁、顏母蔡秀榮等5人,皆依共犯詐欺取財罪判處1年5月至2年不等徒刑確定。
判決指出,莊豐安與蘇澤峰於2017年,分別向建商「金蚨田」公司購買嘉義市房地,與公司負責人陳鈺錞、黃建中、代書劉家成等3人製造不實買賣契約,據以向鹿草鄉農會超貸1950萬、2100萬元,另一超貸者顏嘉篁也以相同手法超貸2500萬元;莊、顏犯後與鹿草鄉農會達成和解,清償全部貸款債務,但始終未認罪。
二審判決認定,莊豐安及蘇澤峰雖與農會和解,清償全部貸款債務,但同案被告7人均否認犯行,其詐欺犯行紊亂金融秩序,情節非輕,未見悔悟之心,不宜宣告緩刑,維持一審刑度。最高法院今天也駁回被告上訴,維持二審刑期定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