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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藍為蔣萬安急扣「國家機器」帽子!監察院昔查民進黨「這2人」還重罰

    針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相關調查,監察院曾對前民進黨立委陳明文展開調查,並處以40萬元罰鍰。(資料照)

    針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相關調查,監察院曾對前民進黨立委陳明文展開調查,並處以40萬元罰鍰。(資料照)

    台北市長蔣萬安捲入特權權貴、利益迴避爭議風波,國民黨發動旗下藍營議員、立委紛紛指責監察院介入蔣萬安長子的交換學生案,控「國家機器動起來」。然而,針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相關調查,過往監察院也曾對前民進黨立委陳明文、現任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展開調查,並分別對兩人處以40萬元、10萬元罰鍰。

    前民進黨立委陳明文於民國100年間以3000萬元購入嘉義縣竹崎鄉3筆土地,該處原為舊式養豬場,購入後登記於兒子陳冠廷名下,取名「永財畜牧場」經營,進行轉型升級,並向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現為農業部)申請補助。

    監察院立案調查後認為,陳明文於110年至112年間,申請依法令規定以公開公平方式辦理之補助,雖符合申請資格,但未主動於申請文件內據實表明身分關係,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規定,去年審議後處以40萬元罰鍰。

    另外,僑委會去年曾參與舉辦「僑青東沙生態體驗營」,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遭爆放寬報名資格,開後門帶兒子一起登上東沙島,監察院調查認定其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裁處10萬元。

    不過,有關罰鍰確定案件之公告,監察院表示,依照監察院「廉政委員會設置辦法」第2條第5款規定,須經監察委員組成之廉政委員會審議,爰須待第7屆監察委員到任並組成廉政委員會,方能就裁罰確定名單審議後發布於廉政專刊。現行廉政專刊並無停擺,惟就罰鍰確定之案件公告,依上開法令規定,現階段尚難公告。

    針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相關調查,監察院曾對現任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展開調查,並處以10萬元罰鍰。(資料照)

    針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相關調查,監察院曾對現任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展開調查,並處以10萬元罰鍰。(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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