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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民黨高市前議長曾麗燕涉詐助理費案外案 6助理「法庭護主」集體說謊起訴

    國民黨高市前議長曾麗燕涉詐助理費,她的6名助理「法庭護主」集體說謊遭起訴。(資料照)

    國民黨高市前議長曾麗燕涉詐助理費,她的6名助理「法庭護主」集體說謊遭起訴。(資料照)

    前國民黨高雄市議長曾麗燕因涉詐領公費助理費案,她的6名助理與秘書為替前老闆脫罪,竟在法院審理時集體作偽證,佯稱有領取薪資,雄檢偵結,將6名偽證助理及1名掛名人頭共7人提起公訴。

    檢方指出,曾麗燕因涉嫌虛偽申報人頭助理、詐領公費助理費,遭雄檢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提起公訴,一、二審均判12年,最高法院目前審理中。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期間,曾女麾下的吳、周、顏、張、王及陳姓等6名助理與秘書,於2023年先後以證人身分出庭應訊。

    6人為了替曾女脫免刑責,竟在法庭上口徑一致大演「護主戲碼」,吳姓與周姓助理聲稱「薪水是曾女或秘書拿現金給的」、顏姓秘書甚至誇大指稱「每月都到曾女家裡拿信封袋裝的薪水,再轉交給其他助理」。但檢方與法官比對金流與相關證詞後,發現6人的薪資實際來自曾女配偶或私設立的公司,甚至王姓與陳姓男子根本未實際擔任私聘助理或支薪,全是在法庭上打假球。

    此外,檢方還查出另名李姓男子於2013年至2017年間並未實際擔任曾女的公費助理,也沒有領取薪水,卻配合曾女與其助理,提供合作金庫及高雄銀行的帳戶存摺、印鑑及密碼。曾女團隊拿去向高雄市議會申報每月4萬元的公費助理補助,待補助款及春節慰勞金入帳後再全數提領挪用,涉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

    高雄地檢署偵查後認為,吳女等6名助理在涉及國家司法權行使的重大刑事案件中具結作偽證,足以影響法院審判結果,依偽證罪嫌起訴6人、李姓男子則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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