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俊傑棄保潛逃牽動高金素梅?律師:恐加碼強制處分
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的助理張俊傑。(資料照)
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涉嫌與助理張俊傑共謀詐領助理費等,分別被台北地檢署起訴,台北地院裁定張俊傑1000萬交保,並施以電子手環科技監控及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由於高金素梅訊問後獲請回後被限制出境出海,外界關心張俊傑棄保潛逃是否會影響高金素梅的強制處分;名綸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房彥輝表示,張男脫逃已成為案件的新事實,可能提高法院對全案逃亡、串證風險的評估,進而重新檢視高金素梅現有強制處分是否足夠。
房彥輝指出,刑事訴訟中的強制處分具有「個別性」,法院會針對每名被告的犯罪嫌疑程度,以及有無逃亡、勾串共犯或證人等風險分別判斷,因此即使張俊傑與高金素梅為同案被告,法院不會且不得單純以此作為唯一依據,直接改變另一個被告的原先的強制處分內容。
不過張俊傑逃亡仍可能對全案產生「間接影響」。房彥輝表示,共同被告突然逃亡,可能使案情陷入隱晦,進而加深勾串或規避刑責的風險,確實會提高司法機關對全案防逃及防串證的風險評估,實務上極有可能促使法院或檢察官重新審查,並採取提高具保金額、命定期報到、限制離開特定區域,或追加施以科技設備監控,如電子手環等更嚴密的防逃處分。
換言之,張俊傑逃亡本身雖不能直接成為加重高金素梅強制處分的唯一理由,卻可能成為法院重新審查全案風險的重要背景因素。
至於是否可能進一步羈押,房彥輝認為,若案件出現逃亡、串證等新的具體事實,法院經個別審查後,認定被告具有法定羈押原因,且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審判,理論上不排除改採羈押的可能。
房彥輝進一步指出,實務上法院評估民意代表等公職人士的逃亡風險時,也可能綜合考量其社會歷練、人脈、資力及可能面臨的刑責;若伴隨重罪風險,易被認定具較高逃亡可能或滯外能力,進而促使法院重新評估原有具保、限制出境等處分是否足以防範逃亡,而採取更嚴密的強制處分,但若在立法院會期中欲羈押,依法必須先經立法院許可,故有一定難度。
律師陳君瑋也認為,共犯張俊傑逃亡後,不排除與高金素梅勾串的可能,檢察官為確保後續訴訟程序順利進行,可能向法院聲請對高金素梅採取更嚴格的強制處分,最重可能羈押,較輕則包括施以電子手環、電子腳鐐等科技監控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