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貪腐公約」國際審查揭台灣政治獻金、遊說透明度待提升
「聯合國反貪腐公約」第三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記者劉詠韻攝)
「聯合國反貪腐公約」第三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今落幕,5名國際審查委員經過2天密集審查,肯定台灣政府採購、私部門廉潔及反洗錢等41項最佳實務,同時提出78項執行挑戰與建議,包括提升政治獻金揭露即時性、遊說透明度及公司登記資料正確性,並建議制定法人刑事責任制度。
審查會議今舉行結論性意見發表記者會,由行政院政務委員林明昕代表政府接受審查意見。國際審查委員會主席José Ugaz表示,這次審查是民主實踐的精彩展現,台灣已站在成熟廉政治理的基礎上,下一步應思考如何檢驗治理成果,進一步建立卓越的廉政治理體系。
審查委員Gillian Dell指出,台灣推動機關採購廉政平台及政府電子採購網等制度,足以成為其他國家的表率;但在提升國防透明度、維持司法量能,以及確保採購程序具備穩健反貪腐機制等方面,仍有精進空間。
審查委員Duncan Hames表示,從企業服務廉政平台及國營事業納入透明晶質獎評選,可以看出台灣積極打造私部門廉潔文化。不過,政府仍應提高公司登記透明度及資料庫正確性,並制定法人刑事責任制度,期待未來4年看見具體成果。
審查委員Julie Haggie肯定台灣政府高度參與並審慎面對國際審查,利益衝突規範的落實情形也相當良好;但政治獻金的揭露即時性、遊說行為的透明程度及登記制度,仍應持續強化。
審查委員Peter Ritchie則說,檢察體系、反洗錢及貪腐風險評估、追討不法所得與虛擬資產管理,均為台灣的強項,建議未來更有效運用相關經驗,並向私部門及國際社會分享實際案例與專業知識。
審查委員整體肯定,台灣已建立成熟且具創新性的廉政治理體系,尤其政府採購資訊公開、私部門廉潔文化及反洗錢貪腐風險評估等制度,均獲明確肯定;下一階段則應建立可量化、可驗證,且足以證明實際降低貪腐風險的成果導向治理模式。
林明昕表示,結論性意見不只是一份國際審查文件,也代表國際委員對台灣下一階段廉政治理的期許;政府將把各項意見納入後續反貪腐政策、法制規範及相關工作,並在下一次國家報告及國際審查中提出具體成果,再度接受國際專家與社會各界檢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