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智彬今「蛋洗」張志豪選舉看板!律師:恐觸3罪 最重判5年
新黨副秘書長游智彬「蛋洗」民進黨參選人張志豪選舉看板。(記者陸運鋒翻攝)
新黨副秘書長游智彬今天前往民進黨參選人張志豪競選服務處,以擴音器表達訴求後突朝服務處看板丟擲雞蛋等行為,遭警方依毀損罪現行犯當場逮捕送辦。曾任檢察官的律師陳玦竹指出,游智彬突然「蛋洗」張志豪競選看板的舉動已非單純表達訴求,而是跨越法律紅線,恐同時涉犯「刑法」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等多項罪名。
律師陳玦竹表示,游智彬砸雞蛋行為,除造成張志豪競選看板髒汙、喪失宣傳與美觀功能,另於公眾得出入場所以砸雞蛋公開侮辱他人,另涉犯強暴公然侮辱罪,前者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1萬元以下罰金;後者則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萬 5,000元以下罰金。
此外,游智彬舉報張志豪違章招牌等行為,陳律師表示,若查出有意圖使人不當選,或以不實言論損害張志豪名譽,影響選舉公平性,另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4條,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陳律師分析,若法院審理後認定游智彬上述罪名皆成立,依「刑法」第55條「想像競合」原則,將從一重處斷,以最重刑罰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4條進行量刑;若游智彬未能與張志豪達成和解且未獲緩刑,恐面臨數月至最重5年徒刑之罪,因此呼籲,民眾表達政治訴求仍應恪遵法治底線,切勿以身試法。
新黨北市議員參選人游智彬今前往新北議員參選人張志豪中和競選服務處丟擲雞蛋抗議,遭警方逮捕。(記者陸運鋒翻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