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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修法激辯!高金枝「訓斥」法務部 王世堅:搭擂台簽生死狀看怎麼打

    立委王世堅批評司法院秘書長高金枝「好為人師」,指她當場訓斥法務部,提醒司法應讓人民理解,而非「高高在上」。(取自立院影片)

    立委王世堅批評司法院秘書長高金枝「好為人師」,指她當場訓斥法務部,提醒司法應讓人民理解,而非「高高在上」。(取自立院影片)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審查「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針對判決書簡化的議題,司法院秘書長高金枝與法務部常務次長黃謀信在答詢時意見分歧,高一度嚴正抗議「法務部太輕忽法官的價值」;立委王世堅則提醒,司法院與法務部應互相折衷,「搭個擂台、生死狀簽一簽,看怎麼去打,不要在立法院」。

    針對判決書簡化,高金枝說明,簡式審判程序前提是非重罪、被告認罪,且對檢察官起訴事實幾乎沒有爭執,才能適用「宣示判決筆錄」,內容仍會寫清楚主文及犯罪事實,制度並非台灣獨創,而是借鏡日本。

    黃謀信表示,法務部贊成判決書簡化,但不贊成暫時不寫判決書;若宣告刑2年以下案件都可簡化,恐造成普遍「輕刑化」。高金枝隨即表示「嚴正抗議,法務部太輕忽法官的價值」,強調現行簡化規定並未真正發揮效果,法官仍把判決寫得「落落長」,且簡化是「得」簡化,檢察官若認為量刑太輕也可上訴。

    黃謀信回應,檢察官不會輕忽法官價值,法務部認為應加入法定刑限制,特殊重罪不能適用簡化判決;至於輕罪宣告2年以下,則贊成簡化。

    雙方對草案310條之2也有歧見。黃謀信認為,若檢察官為取得完整判決書必須先上訴,恐造成實質送達2次;且目前討論被害人影響陳述,許多委員要求詳細記載,與簡化判決方向有所扞格。

    高金枝則說,需要被害人影響陳述的案件,法官「不可能不寫判決」,真正應思考的是輕刑、認罪案件是否仍須耗費大量時間,「竊盜2000塊的理由,我看你也不會看吧」。她並指出,簡式程序案件上訴率不到2成,若法官不用100%撰寫完整判決,可有效降低工作負擔。立委莊瑞雄建議提出現行及簡化判決書範例讓民眾比較。黃謀信則憂心,大量刑案若以宣示判決筆錄取代判決,檢察官、被害人恐無從判斷是否上訴。

    王世堅批評高金枝「好為人師」,指她當場訓斥法務部,提醒司法應讓人民理解,而非「高高在上」。他表示,司法院民眾信任度約3成、法務部約4成,「信任度3成的不要教訓信任度4成的」,若雙方意見不合,「搭個擂台、生死狀簽一簽,不要在立法院爭執」。

    王世堅也說,並非法律專業才能進立法院,剛剛高一教訓,他不敢上台質詢,他也不是念法律的,但司法就是讓人民能更理解。王世堅引用輝達執行長「黃仁勳」的話,強調應釐清邏輯、精確傳達、核心價值,法律是為人民服務的,要講到人民都能夠懂,別高高在上,作之君作之師教訓其他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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