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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點出馬以南聲明藏2大謬誤 黃帝穎:難道要告馬英九?

    律師黃帝穎。(資料照)

    律師黃帝穎。(資料照)

    馬辦家變延燒,前總統馬英九的大姊馬以南今天(16日)透過律師發表聲明,警告未來若再有以馬英九名義或簽署之任何文件進行的行為,將依法追究。對此,律師黃帝穎發文說,馬以南的聲明有明顯二大謬誤,並質疑「難道馬以南要告馬英九嗎?」

    馬英九基金會5月29日對前基金會執行長王光慈、蕭旭岑提出刑事告訴,而日前申請輔助宣告的馬以南,今天突然由律師發出聲明說,未來再有以馬英九名義或簽署之任何文件進行的行為,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黃帝穎在臉書發文指出,馬以南的聲明有明顯二大謬誤。謬誤一是,馬英九未被法院裁定輔助宣告,馬以南在法律上根本無權限制馬英九簽名等任何法律行為。

    黃帝穎說,馬以南聲明第一點,「有關馬英九先生聲請輔助宣告事件,刻由台灣台北地家事法庭依法審理中」,也就是法院根本還沒有裁定馬英九輔助宣告,馬英九在法律上是完全行為能力人,馬前總統依法有權進行簽名等任何法律行為,馬以南根本無權限制。

    謬誤二是,馬英九本人簽名竟被馬以南揚言追究法律責任。馬以南聲明第三點「如再有以其名義或簽署之任何文件進行各般行為,當依法著即訴諸法律究,絕不寬貸。」

    黃帝穎說,馬英九目前是法律上完全行為能力人,尤其他日前在鏡頭前表現有親筆書寫文章及工整簽名的態度,馬英九有合法簽名或簽署文件的權利,竟被馬以南揚言追究法律責任,何其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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