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加熱菸外銷免審查惹議 林淑芬轟圖利菸商、陳超明喊全面禁

    立委林淑芬(右)和陳超明今天為加熱菸外銷是否免審查出口激辯。(記者叢昌瑾攝)

    立委林淑芬(右)和陳超明今天為加熱菸外銷是否免審查出口激辯。(記者叢昌瑾攝)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天審查「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立委陳超明等31人提案,主張專供出口的指定菸品,可免申請國內健康風險評估,只要符合輸入國法規即可;民進黨立委林淑芬痛批,此舉是在圖利菸商,恐讓未經風險評估的加熱菸走私回流台灣;陳超明則強調應給台灣產業公平競爭機會,並當場喊話願共同提案全面禁止加熱菸。爭議條文最後保留,待跨部會釐清後再審。

    依現行規定,加熱菸屬指定菸品,須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後才能製造、輸入及販售。陳超明等人提案修正第7條第1項,主張凡專供出口的菸品,不必申請健康風險評估,只須符合輸入國規定,以增加製菸產業就業機會及國際競爭力。

    陳超明表示,台灣菸酒公司及其他菸廠提供不少工作機會,若產品僅供外銷,應依輸入國標準生產。他質疑,外國菸商產品可以進入台灣市場,台灣業者卻無法公平參與國際競爭,「別人的產業可以毒害台灣人民,我們外銷卻被說會危害別人」,政策並不合理。

    林淑芬強烈反對,指出藥品是治病救命,菸草則是傷害健康的一級致癌物,不能以專供外銷藥品的管理方式類比。現行制度並未禁止加熱菸出口,只是業者必須先完成健康風險評估,爭議實際上是業者希望降低成本,而非沒有外銷機會。

    她警告,若允許未通過風險評估的加熱菸在台製造,可能使用品質較差、風險不同的原料,再透過水貨或走私管道回流國內,破壞台灣以健康風險評估把關加熱菸的核心機制,也增加海關及執法機關查緝負擔。

    林淑芬並表示,政府政策目標應是降低吸菸人口、縮小菸草產業,而非以就業及競爭力為由擴大生產規模。當菸草產業規模擴大後,未來可能反過來遊說放寬健康風險評估、警示圖文等管制措施。她數度痛批提案是在「圖利菸商」,並稱若真正反對加熱菸,就應撤回放寬外銷限制的修法。

    面對林淑芬提出全面禁止加熱菸,陳超明回應,他願意共同提案,甚至表示「騙人就是小狗」,強調若美國、日本等外國加熱菸都不能進入台灣,他也支持全面禁止;但在目前仍准許外國產品進入的情況下,應讓台灣產業有外銷競爭機會。

    衛福部長石崇良表示,國際間確實有將內銷及外銷菸品分流管理的先例,但若專供出口產品免受「菸害防制法」規範,將回歸「菸酒管理法」管理,涉及衛福部及財政部權責分工,且必須確保外銷菸品不會流入國內市場,建議條文先行保留。

    立委楊曜也認為,國內及外銷菸品採取不同審查標準,是否涉及貿易及跨部會管理問題仍須釐清。主席林月琴最後裁示,第7條修正條文保留,待衛福部、財政部等部會進一步溝通後,再進入下一輪審查。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吸菸有害健康☆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政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載入中
    關閉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