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族團結法」劍指台灣主體性 學者示警:逼台人自我審查就達目的
中國《民族團結法》預計7月1日實施。(路透)
中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將於7月1日上路,境外組織和個人若被認定「破壞民族團結、製造民族分裂」,將依法追究責任。學者示警,中國正在把「台灣主體性」納入長臂管轄,中國根本不需大規模起訴台灣人,只要台灣人因恐懼選擇自我審查或沉默,這場法律戰就已達到目的。
東海大學中國大陸暨區域發展研究中心副執行長洪浦釗指出,中國主張兩岸同屬中華民族,並將「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列為重要政治目標。過去這套論述主要透過宣傳、教育與統戰工作推動,如今直接寫進法律。中國把中華民族共同體寫進法律,就是要讓不接受這套敘事的人付出代價。
洪浦釗分析,中國沒有能力在台灣或多數民主國家直接執法,但可以透過限制入境、行政制裁、公開點名、商業施壓等方式製造壓力。首當其衝的是經常往返兩岸、在中國有工作、投資或家人的台灣人,學者、媒體工作者、民間團體與公共評論者,也將承受來自中國的政治壓力。
洪浦釗提到,該法第63條將適用對象擴及境外組織與個人,代表中國把台灣議題納入長臂管轄範圍,從香港國安法到《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可以看出,中國正在把「台灣主體性」納入法律追責範圍。中國根本不需要大規模起訴台灣人,只要有人因為擔心被點名、限制入境,或影響在中國的工作與生活而選擇沉默,這場法律戰就已經達到目的。
國安人士分析,中共試圖將國內政治紅線外溢到國際社會,要求他國人民、媒體、學界與企業配合中國敘事,並藉此製造寒蟬效應,被鎖定人士若未來前往中國、香港、澳門,或過境與中國關係密切的國家,可能面臨拒絕入境、盤查、限制出境、拘留,甚至被要求配合調查,甚至透過通緝、制裁、簽證限制、商業施壓、家屬壓力,讓境外人士在發言前先自我審查。
國安人士說,從GCTF研討會聚焦跨國鎮壓到中國新法即將施行,凸顯民主國家所面對的挑戰已不僅限於傳統軍事威脅。威權政體正透過法律、科技、資訊與經濟工具,把壓迫延伸到境外,迫使不同國家的人民、企業與組織在言論自由與中國壓力之間選邊,測試著民主國家能否共同守住言論自由、學術自由、人權保障與國家主權的底線。
